事故责任书

时间:2024-03-23 05:52:09
事故责任书

事故责任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责任书的重要性,通过签订责任书,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一般责任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事故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事故责任书1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

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XX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如:“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地点:XX市XX街”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对于X X年X X月X X日X X时X X分发生在X X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X X(事故一方人姓名)和X X(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二)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X X年X X月X X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XX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事故责任书2

一、交通事故交警不开责任书怎么办

如果是交警部门故意拖延时间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或者是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的都可以申诉。申请复核的方法。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二、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事故责任书3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许天气: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事故当事方基本情况

________,男,40岁,1971年3月生,山西省大同市________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初领执照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准驾车型________,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肇事车型及牌号晋__________豪泺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托车为晋__________挂杨嘉牌重型厢式半挂车,车主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男,______岁,1973年2月生,山西省大同市 ……此处隐藏5993个字……之日起生效。

峡城学区 学校: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故责任书12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督促落实交通安全防范工作。

一、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车驾驶员、跟车人员的管理,出车前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收车时对车辆进行查验,做好车载人员清点及车辆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维护校车配置设备齐全、有效。

二、学校、幼儿园每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交警大队、教育办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对接送车驾驶员举办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记录存入校车管理工作档案。

三、学校、幼儿园不使用已报废或接近报废不通过年检的车辆,不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车、报废车来接送学生、幼儿。

四、接送车按规定统一外观喷涂,安装GPS设备,不得在车窗粘贴字画及深色车膜,严格按核定载客量营运,不得超载滥载,不得随意改装加装。

五、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使用符合资质(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记录、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司机,严防司机酒后、超速、疲劳驾车。对新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必须先经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审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按照规定定期检验车辆,及时换发校车标牌,确保车辆保险有效,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上路接送学生、幼儿。

七、严格规范校车驾驶人调度工作,确保校车驾驶人准驾车型符合驾驶车辆类别。

学校、幼儿园大岭山镇教育办大岭山镇交警大队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事故责任书13

一、 凡参加本工程施工的责任人,聘用工人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未满18岁的人员不准录用 。

二、 遵守国家制定的《劳动安全生产法》,对上岗人员必须做好技术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员、施工员要在上班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

四、 对不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上岗人员,甲方书面通知责任人责令违章人员退场,并处500~1000元罚款;对因违章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重伤、死亡)的处50000~100000元罚款,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 上岗工人必须熟练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或酒后上岗 。

六、 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熟练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 、硬底鞋或光脚丫上岗 。

七、 上下交叉作业区域有危险的出入口、楼梯口、电梯口要设防护栏,出入口要搭设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安全员应定期对防护栏、脚手架、安全帽 、安全带 、施工机械 、设施定期检查,并认真填报检查记录 。

八、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 。如需要拆动,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 。

九、 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电线上不得晾晒衣服等,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一机一闸,遇有临时停电或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各工种使用的电器线路不经过工地主管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

十、 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

十一、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 、心脏病 、贫血病 、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 十二、 安全生产及责任事故处理:

1 、责任人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及建设部颁发的规定 。

2 、责任人使用各类机械 、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必须报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报验记录 。

3 、甲方、责任人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已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属责任人人员违章操作或机械 、设备 、设施及其它因素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由责任人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责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4 、责任人应根据青海省建设厅20xx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有关文件,对参加施工人员办理安全生产人身保险,其费用由责任人负担 。

5 、对责任人在施工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按第四条第二款处罚,违章作业按第四条第一款处罚 。

6 、在施工中经甲方人员或监理人员发现违章操作或不符合安全施工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经指出不进行整改的罚款1000元,抗拒指令的罚款1000~5000元并将当事人清理出场 。

安全事故责任人:

签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事故责任书14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督促落实交通安全防范工作。

一、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车驾驶员、跟车人员的管理,出车前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收车时对车辆进行查验,做好车载人员清点及车辆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维护校车配置设备齐全、有效。

二、学校、幼儿园每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交警大队、教育办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对接送车驾驶员举办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教育记录存入校车管理工作档案。

三、学校、幼儿园不使用已报废或接近报废不通过年检的车辆,不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车、报废车来接送学生、幼儿。

四、接送车按规定统一外观喷涂,安装GPS设备,不得在车窗粘贴字画及深色车膜,严格按核定载客量营运,不得超载滥载,不得随意改装加装。

五、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使用符合资质(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记录、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司机,严防司机酒后、超速、疲劳驾车。对新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必须先经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审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按照规定定期检验车辆,及时换发校车标牌,确保车辆保险有效,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上路接送学生、幼儿。

七、严格规范校车驾驶人调度工作,确保校车驾驶人准驾车型符合驾驶车辆类别。

学校、幼儿园xx镇教育办xx镇交警大队

负责人签名:xx负责人签名:xx负责人签名: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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