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单身证明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有写证明的经历,对证明很是熟悉吧,证明的作用贵在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那么证明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离异单身证明,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离异单身证明1
协议离婚的可提供民政部门的《离婚证》;判决离婚的可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
离婚后,个人婚姻状况证明:持民政部门的《离婚证》或判决《判决书》或《调解书》,由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如果涉及财产处分、出国等证明力要求比较严格的,还需到公证处办理个人婚姻状况公证。
综上,离婚后的单身证明,不是一个固定的单一证明,是综合证明,不存在问题。
离异单身证明2
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户口所在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于××××年××月××日(此日期以离婚证上日期为准)离异后至今单身,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年××月××日离婚后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再婚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离异后无再婚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离异未再婚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为:××××××××××××××××××,现住×××市区,于××××年××月××日(此日期以离婚证上日期为准)离异后至今单身。
特此证明
×××民政局(公章)
××××年××月××日
离异单身证明3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9月15日,民政部在征求教育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主要婚姻证明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截至20xx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离异单身证明4
兹有我单位员工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此日期以离婚证上日期为准)离异后至今单身,身份证件编号 ,户口所在地 。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出证人签名:
联系电话:
出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